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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大型电视转播综合技术奖”参评作品的征集函

来源:csmpte  2013年08月24日 19:52
csmpte  2013年08月24日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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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学会发(奖)字[2013]008号

关于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第五届

 “大型电视转播综合技术奖”参评作品的征集函

 

各电视台,电视转播机构和制作单位:

为提高我国大型电视转播综合技术水平及转播系统组织搭建能力,鼓励和推动电视转播新技术的应用,调动电视技术制作人员参与电视转播节目的积极性,培养和建设具有专业水平的电视转播人才队伍。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将举办第五届“大型电视转播综合技术奖”评选活动。评选结果将在2013年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年会期间公布并颁奖。

现将“大型电视转播综合技术奖”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由电视制作机构组织,对庆典活动、体育赛事和综艺演出的外场(非演播室)转播节目均可参评。

参评作品:

(1)    参评作品包括参评节目磁带和转播方案说明两部分。

(2)    参评节目应是在2011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之间转播录制的电视节目。参评节目必须记录在数字录像带上(不包括高清),符合广播电视技术规范,节目长度在30分钟以上。

(3)    转播方案说明可参照《大型电视转播综合技术奖评定办法》的提示,阐述大型转播实施的技术组织方案及特点,转播难度和技术创新,实施节目艺术表现的能力。并附有转播系统方框图、机位图等示意性图解。

参评办法:

(1)参评截止日期:提交参评作品须于2013年10月12日前寄至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办公室。

(2)参评作品须认真填写申报表和转播方案说明(见附件),转播方案说明要有纸质和电子版文件各一份,一并寄送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办公室。邮箱:csmpte@vip.sohu.com

(3) 各单位参评作品数量不限。

(4)中国电影电视学会将组织电视转播技术专家组对参评的转播方案说明和参评节目按照《大型电视转播综合技术奖评定办法》进行评审。《大型电视转播综合技术奖评定办法》及参评申报表可在www.csmpte.com.cn查阅下载。

评审结果和作品处理:

(1)    评审结果报影视学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后,由影视学会颁发奖励证书,并在学会网站和专业期刊上公布。

(2)    参评作品著作权归送评单位所有,评奖结束后参评磁带退还。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将保留出于观摩研讨目的对参评作品进行的编辑、复制权。学会在适当的时候将各参评的转播方案编入《电视转播文集》供内部交流。

联系方式:

(1)参评作品邮寄地址:

北京海淀区莲花小区华宝大厦1619室  (邮编:100036) 

(2)联系人:张  强   010-63959329   13522670428

  

 

                                     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    

                                       2013年8月23日

附件:转播申报表.xls

 转播方案说明.xls

编辑:系统管理员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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