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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体(3D)影视作品奖评奖办法(试行)

来源:秘书处  2014年07月25日 11:59
秘书处  2014年07月25日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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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在屏幕上呈现高品位、高质量3D影视节目,推动中国3D影视制作工艺与技术的发展,规范评奖工作,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奖范围为版权单位或经版权单位书面授权的制作单位和个人自制的3D电影、电视节目。

第三条  3D影视作品奖每年评定一次,3D影视作品奖各分项奖中分别设最佳作品奖和优秀作品奖。

第四条  3D影视作品奖由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组织评定。

第二章 奖项设置

第五条  3D影视作品奖设立如下奖项:

    一、3D电影作品奖包括:

        1、最佳故事片奖、优秀故事片奖

        2、最佳电影短片奖、优秀电影短片奖

        3、最佳电影动画片奖、优秀电影动画片奖

    二、3D电视作品奖包括:

        1、最佳综艺节目奖、优秀综艺节目奖

        2、最佳体育节目奖、优秀体育节目奖

        3、最佳专题节目奖、优秀专题节目奖

        4、最佳动画片奖、优秀动画片奖

        5、最佳电视剧奖、优秀电视剧奖

        6、最佳广告片奖、优秀广告片奖

第三章  奖项申报

第六条  选送作品时长不限,多部集的影视作品选送其中一个部集。同一参评单位或个人,可选送评奖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型作品,但每一类型不超过两部(含两部)。

第七条  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申报表,详见附表。报送的相关资料应齐全有效。

第四章 评定及奖励办法

第八条 每类奖项的最佳3D影视作品奖不多于2名。优秀3D影视作品奖的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评节目数量的40%

第九条 3D影视作品奖主要评审标准为:

    1、作品图像质量评价(评审办法见附件1

    2、作品声音质量评价(评审办法见附件2

    3、作品3D视觉效果评价(评审办法见附件3

按百分制评价,权重依次为30%20%50%。对电视图像和声音的质量评价分客观和主观两项,其中主、客观评分比例各占50%

第十条  3D影视作品奖评奖工作由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3D工作组组织实施,评奖结果报送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常务理事会审核。

第十一条  最佳3D影视作品奖颁发奖杯和证书,优秀3D影视作品奖颁发证书。最佳3D影视作品将选送至国际3D协会(I3DS)参加评奖。

第十二条  如发现参评单位或个人的申报有不实内容,即撤销其参评资格。

第十三条 本评奖办法最终解释权在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

 

附件13D影视作品图像质量评审办法

1.技术要求

1.1 送评作品录制要求

       1.1.1参评作品须表意完整;

       1.1.2单路电视图像格式:1920x1080i/5010比特量化, 4:2:2取样,图像码率高于100Mbps

       1.1.3左右眼双路全高清视频有正确的同步关系,相同的像素结构和图像的重复率;

1.2 双路高清视频一致性要求

3D电视节目制作误差控制容限范围如下:

1.2-13D电视节目拍摄误差控制容限范围

误差类型

误差容限范围

备注

高度

20像素以下

两眼图像中相同物体的高度之差不超过20像素

旋转

1度以下

两眼图像中相同物体的角度之差不超过1

梯形

2%以下

两眼图像的左右边高度差不超过2%

尺寸

1%以下

两眼图像中相同物体的尺寸之差不超过1%

亮度

20%以下

两眼图像亮度信号幅度之差不超过20%

色调

20度以下

两眼图像色彩矢量之差不超过20

黑电平

10%以下

两眼图像黑电平幅度差不超过10%

 

1.3  3D电视图像舒适度指标

观看者在2~3倍于显示画面高度的距离观看42~82英寸电视机的情况下,为保证观看舒适度,大部分时间内的画面上主体内容视差角应小于1度,相当于在屏幕上的左右眼成像间距小于高清电视画面水平方向的3%,约58个像素。

2.评价环境

2.1客观测试设备

高清示波器

3D图像分析仪

2.2电视作品图像质量主观评价观看条件

要求主观评价观察员的视力正常,无色盲,立体视觉良好。一般观看条件包括屏幕亮度,对比度,背景照明等参照高清电视主观评价的要求。

 

参 数值

(1)  观看距离52-102

2-4倍图像高度

2)显示屏幕峰值亮度(对应于100%视频信号幅值)

 

  (最佳150250cd/㎡)(LCD

(3)显示器背景亮度与峰值亮度之比

0.15

(4)  暗室中,黑电平亮度与峰值亮度之比

0.01

(5)  室内环境光照明

60cd/

(6)  背景光和照明光光源的色温

D65

7)显示图像(对角线)尺寸

1252cm50寸)

8)显示器的分辨率

1920×1080

 

2.3电影作品图像质量主观评价观看条件:

采用符合国际标准数字影院系统观看条件。

 

3.电视图像质量的评定

3.1客观质量的评定14

3.1.1电气误差6:

左右眼图像的亮度电平差异、彩色差异、延时差异各2分。

3.1.2几何误差8:

高度误差(左右眼摄像机光轴不对称)、旋转误差(左右眼摄像机光轴不对称)、尺寸误差(左右眼画面大小不一致)、梯形误差(左右眼画面呈梯形)各2分。

3.2 主观评价16

3.2.1画面清晰度5分:

要求节目中所有镜头、场景都能做到画面清晰、细腻、聚焦准确。

3.2.2 亮度层次4分:

要求节目中所有镜头在大光比、高亮度、低照度等各种复杂条件下都能做到曝光正确,亮度层次丰富、画面柔和、通透。

3.2.3 色彩表现3分:

要求节目中所有镜头在各种不同光照环境下,都能做到色彩还原准确、逼真、自然、一致。

3.2.4杂波和干扰可见度2分:

包括随机杂波、网纹干扰、脉冲干扰、边沿闪烁等。

3.2.5左右眼镜头杂散光和眩光差异2:

 

附件2、3D影视节目的声音质量评审办法

1.声音技术要求

参评作品分为电影作品与电视作品两类。

1.1录制要求

电影声音应按照电影数字发行拷贝标准提供5.1声道独立线性PCM声轨或Dolby Digital 编码声轨。声道排列顺序为:CH1左声道(L);CH2右声道(R);CH3中间声道(C);CH4低频效果声道(LFE);CH5左环绕声道(Ls);CH6右环绕声道(Rs)。

电视声音分为环绕声与立体声两种。其中环绕声方式可提供 5.1声道独立线性PCM声轨或Dolby E编码声轨;立体声方式提供双声道线性PCM声轨。声音信号必须按照有关录制和交换规范中的规定,记录在相应的声道上。立体声节目:CH1左声道;CH2右声道;CH3混合声道;CH4国际声道。环绕声节目:CH1左声道(L);CH2右声道(R);CH3中间声道(C);CH4低频效果声道(LFE);CH5左环绕声道(Ls);CH6右环绕声道(Rs);CH78 Dolby-E编码5.1声道

1.2音频技术要求

 

数字音频格式为4844.1kHz采样频率,16bit量化级数。

录制信号的参考电平为+4dBu(-20dBfs@1000HzLFE100Hz

2.声音质量评价条件

2.1 客观测试

设备要求与指标:

数字电平表;响度表;高精度频谱表(1/3oct

2.2主观评价审听条件

电影声音主观评价审听,在符合Dolby认证条件的电影混录棚或影院进行。支持线性PCM5.1声道或Dolby Digital编码声道还音。

电视声音主观评价依据ITU-BS-775-2GB/T 16463-1996声性能《 广播节目声音质量主观评价方法和技术指标要求》的技术要求设定。

 

参 数 值

1)审听室空间

 150m3

2)室内混响时间

 T600.5S   NC28dB

3)监听声压级

85dBSPLC计权,慢时间常数测量,粉红噪声

4)监听设备

标准专业监听音箱

 

3. 声音信号质量评价(20%

3.1声音信号质量的客观测试

3.1.1立体声节目2项,每测试项1

1) 各声道(共4声道)引带基准信号电平1000Hz正弦波

       标准值:  -20dBfs±0.5dBfs

2) 各声道(共4声道)节目声音峰值电平

节目:  总体电平≤-10dBfs

纯语言: -20dBfs≤对白电平≤-10dBfs    (通常建议)

 

3.1.2环绕声节目增加3项,每测试项1

3) LFE声道引带基准信号电平100Hz正弦波

       标准值:  -20dBfs±0.5dBfs

4) LFE声道节目声音频率响应

         120Hz

5) 各声道相位一致性

32声音质量的主观评价15

3.2.1 声音响度(电平)3    要求语言、音乐、效果声等各部分声音比例适当,整体动态合理,响度适度;信号不过载;镜头衔接流畅,音量变化过渡自然 。

3.2.2 声音质量2分。

语言清晰自然、效果真实有质感、空间关系准确,声像定位准确、声场连续有层次,无干扰噪声和技术失真。    

3.2.3声画同步2

对白、动效等与画面同步、声画关系合理自然。

3.2.4环绕声效果3

     环绕声设计的总体创意,声音调度的纵深感,场景的空间处理,声像的运动处理,前后声道的比例关系与声场过渡。低频效果声道(LFE)的运用。

3.2.4总体评价5

按照节目要求,结合声音与3D图像的空间吻合程度。根据录制格式和制作手段、环境条件、场景转换数量、创作构思与艺术技术处理的复杂程度及节目最终听觉效果等进行综合评分。

 

 附件3、影视作品3D视觉效果主观评审办法

1.观看条件:同附件一

2.主观评价

2.1.视差控制8

画面正、负视差过大;左右画面有垂直视差;汇聚面突然调整等原因造成不适感的酌情减分。

2.2视野冲突控制8

是否存在左右眼的视野冲突。视野冲突是指拍摄、制作的3D电视节目图像出现了人眼没有观看经验的、违背正常空间关系的画面。字幕与画面有前后关系冲突;物体的遮挡关系不正确;透明度问题。常见的有边框效应、画面切换的空间跳跃、遮挡关系矛盾以及焦点平面与会聚平面矛盾等酌情减分

2.3安全性与舒适性10

有没有使观众感到过度的负担。画面主体超出安全范围时间过长或范围过大。舒适性是自然的, 感觉舒适的立体感(入屏与出屏),按5级评定“很舒服”,“舒适”,“轻度不舒服”,“不舒服”,“极不舒服”,分数逐级递减2分。

2.4制作难度8:

 按照节目要求,根据拍摄手段、环境条件、镜头划分、画面剪辑、特技制作、编辑合成的构思和复杂程度及实现的图像视觉效果等进行综合评分。

2.5整体效果16

2.5.1  3D的创意:可通过3D使作品的表现性和艺术性得到提高

2.5.2  3D的必要性:是适合3D表现的题材

2.5.3  3D的技术性:在3D技术应用上有新的尝试,利于展现3D视觉效果

2.5.4  3D空间表现:有沉浸感的立体空间表现,无明显小人国、卡片等现象。  

 

                              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

                         3D工作组

编辑:陈默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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