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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中国科协  2016年01月25日 02:12
中国科协  2016年01月25日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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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国科协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行政事业类项目,包括专项业务、大型修缮和购置、大型会议和活动等项目。

第三条  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编制项目预算时要统筹考虑预算内外资金,项目经费优先安排重点项目的经费需求。

(二)归口管理,全年申报。中国科协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申报,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全年接受项目申报。

(三)公开申请,专家评审。中国科协组织实施的项目面向全国学会、地方科协、直属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公开,并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保证项目支出管理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规范管理,追踪问效。通过规范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实施等环节的管理,开展对项目经费支出的追踪问效,并对项目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以下简称“计财部”)是项目预算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负责汇总编制中国科协项目支出预算;

(二)负责组织制定中国科协项目管理相关制度;

(三)牵头编制中国科协项目计划,组织重大重点项目的评审工作;

(四)对项目实施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重大重点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

(五)负责管理中国科协项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平台;

(六)其他与项目管理有关的事项。

第五条  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是相关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负责编制归口管理项目的预算草案,组织归口管理项目的论证和项目申报工作;

(二)制定归口管理项目的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及经费管理办法,并报计财部审批;

(三)负责归口管理项目的组织实施、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负责归口管理项目的信息管理工作;

(五)其他与归口管理项目有关的工作。

第二章  项目申报与审核

第六条  中国科协项目申报实行归口管理。根据中国科协实际情况,项目申报按“5+ X”预算框架组织申报,“5”是指科学普及活动类项目、学术交流活动类项目、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科技服务平台类项目和信息资源建设类项目,“X”是指其他类项目。

5+ X”分别由科学技术普及部、学会学术部、国际联络部、组织人事部、信息中心等相关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申报。

第七条  申请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符合社会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

(三)符合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财政资金供给的范围;

(四)符合中国科协行政工作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国科协“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方针;

(五)符合项目单位自身职能定位和长远发展规划;

(六)符合申报文本要求,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第八条  凡是申请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应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文本。项目申报文本由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和项目论证报告组成(见附件123)。

第九条  项目申报文本的填报要求:

(一)各单位申报项目时,除了填写财政部要求的项目申报文本外,还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论证报告;

(二)新增项目中预算数额较大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应当填写项目可行性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交项目论证报告;

(三)延续项目中项目计划及项目预算没有变化的,可以不再填写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和项目论证报告,项目计划及项目预算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重新填写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论证报告;

(四)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应编制详细的政府采购计划;

(五)申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  中国科协实行“逐级上报,二级审核,书记处审定”的项目申报审批管理程序。

(一)逐级上报,即项目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申报项目,不得越级上报;

(二)二级审核,即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计财部对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进一步审核、调整和排序,提交书记处审定;

(三)书记处审定,即中国科协书记处对汇总上报的项目进行审定,确定中国科协年度项目计划及预算草案,报财政部审批。

第十一条  项目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项目单位及所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项目申报书是否符合规定的填报要求,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三)项目的申报内容是否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是否合理;

(四)项目排序是否合理。

第十二条  根据财政部批复的年度项目预算,书记处审核确定中国科协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和经费分配方案,各归口管理部门据此调整和细化归口管理项目的绩效目标、工作内容和经费预算,完善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并报计财部审核备案。

第十三条  对符合条件和要求的项目,经审核排序后纳入科协项目库。

第三章  项目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为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按照项目经费规模将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大项目是指财政批复的项目预算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重点项目是指财政批复的项目预算在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项目,一般项目是指财政批复的项目预算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

第十五条  计财部责成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重大重点项目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具体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原则、实施步骤、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含项目概算及其分解情况等内容。

第十七条  项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相关方的分工与职责、组织管理方式、验收和绩效评价等。

第十八条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资金开支范围、报账管理职责、报账程序、监督检查等。

第十九条  重大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办法及经费管理办法,须经计财部审核后,报中国科协书记处领导批准,以中国科协名义正式发文,在中国科协网站或通过其他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财政部批复中国科协预算后,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组织实施:

(一)已明确具体执行单位和预算分配且无子项目的项目,由项目单位直接组织实施;

(二)已明确项目预算,尚需确定子项目、预算分配方案和承担单位的项目,在项目具体实施前,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会同计财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组织对其进行评审,确定子项目内容、预算分配方案和项目承担单位;

(三)已明确项目预算和子项目内容,尚需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以招标的方式确定子项目承担单位;

(四)由计财部统筹安排的项目,项目经书记处会议审定后,按审定的内容和方案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项目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子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目标设置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预算分配方案的合理性、承担单位实施能力与条件的匹配性、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项目实施的风险与不确定因素等。

第二十二条  项目评审专家应由相关领域的业务、财务和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应熟悉相关学科、专业发展近况,具有一定权威性,并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数量和比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十三条  在项目评审工作中,相关人员应遵循保密原则;中国科协机关工作人员不能作为评审专家参与评审工作;相关人员如与项目申报单位有利益关系,应遵循回避原则。

第二十四条  重大重点项目的评审结果,经中国科协书记处领导批准后,在中国科协网站或通过其他有效途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中国科协正式行文通知项目承担单位。

第二十五条  项目实施实行合同制管理。通过评审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后,归口管理部门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或项目任务书,见附件4)。

第二十六条  项目合同书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总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费预算和违约责任等。

第二十七条  项目合同书一经签订,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调整。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项目变更、终止、调整预算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第二十八条  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的项目,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

第二十九条  确实没有能力完成预定任务的项目,经计财部与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报书记处批准,可终止项目合同。计财部及时组织对该项目财务收支状况的专项审计,收回项目结余资金。

第四章  项目经费管理

第三十条  项目预算批复后,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规定的流程和项目实施进度请领拨款。

第三十一条  项目经费开支内容主要包括业务活动费、支撑条件费、项目协作费、项目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等。

(一)业务活动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各类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大型会议费、宣传展览费、策划设计费、软件开发费、采集加工费、技术培训费、出版印刷费,以及财政专项计划中特定的其他业务活动费等。

(二)支撑条件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必要的条件建设方面的费用,包括图书资料费、展品展具费、专用设备费、大型维修费、运行维护费等。

(三)项目协作费,是指外部协作单位配合项目承担单位实施项目过程中所发生的与上述业务活动费相关的费用。

(四)项目管理费,是指项目单位为组织实施项目所发生的公共管理性费用,包括调研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验收费、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管理费。

1.项目管理费经计财部审核批准后,按照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项目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2.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3.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与项目有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人次的标准执行。

(五)其他费用,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上述各项费用开支以外,财政部和中国科协准许开支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二条  以下开支内容不得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一)应纳入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开支的各项费用;

(二)应列支基建支出的费用;

(三)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费用;

(四)与项目实施无关的费用;

(五)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不得列支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申请项目拨款时,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如下材料:

(一)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及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

(二)中国科协关于项目承担单位及资金分配方案等评审结论的正式通知;

(三)项目合同书(或项目任务书);

(四)项目申请拨款单、发票;

(五)其他与请拨款相关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  出现以下情况,财务部门不予办理拨款手续等事宜:

(一)未按本办法的规定和项目合同书的要求组织实施项目;

(二)申请拨款的项目内容与年度项目预算批复不符;

(三)项目支出超过规定开支范围;

(四)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全面;

(五)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五条  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

第三十六条  项目结余资金的使用按照财政部《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基本支出结余的管理办法将另行制定。各部门未完项目和已完项目结余由计财部核定;

(二)未完项目的结余资金由各单位继续使用;已完项目的净结余资金,由计财部统筹安排,使用方案报经书记处审定后,报财政部审批。

第五章  项目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第三十七条 计财部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将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报送计财部备案。

跨年度实施的项目,项目单位应于每年年底前向归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并同时抄送计财部备案。

第三十九条  中国科协对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实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办法参照财政部相关办法执行。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计财部对重大重点项目和跨部门项目进行进一步绩效评价。

第四十条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加强项目管理、干部年度考核以及以后年度安排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不履行项目合同书规定造成损失的,将视其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立项、不受理下一年立项申请等措施;对于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经费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参照本办法规定,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归口负责项目的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中国科协已印发的财务制度,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四条  全国学会、地方科协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项目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科协计财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3.项目论证报告

4.项目合同书(项目任务书)

 

 

 

 

 

 

 

 

附件1

 

 

中国科学技术协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1.国务院已研究确定项目    2.跨年度支出项目

3.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   4.其他项目

项目属性:1.延续项目               2.新增项目

申报单位:                                       

申请日期:                                       

 

 


填报说明

一、本报告由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填写,所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二、封面编写说明

1.“项目名称”由中央部门简称、单位简称、项目内容三部分组成,其中项目内容应当按照规范的用语表述,如“XX会议”、“举办XX活动”等。

2.“项目类别”按照部门预算编报要求,分为国务院已研究确定项目,跨年度支出项目,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和其他项目四种类型。

1)国务院已研究确定项目,是指国务院已研究确定需由财政预算资金重点保障安排的支出项目。

2)跨年度支出项目,是指除以前年度延续的国务院已研究确定项目和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之外,经财政部批准并已确定分年度预算,需在本年继续安排预算的项目和当年新增的需在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继续安排预算的支出项目。

3)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是指中国科协为维持其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大型设施、大型设备、大型专用网络运行费和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持续发生的支出项目。

4)其他项目,是指除前三类支出项目之外,中国科协为完成其职责需安排的支出项目。

3.“项目属性”按照部门预算编报要求,分为延续项目和新增项目。

1)延续项目是指以前年度已批准,并已确定分年度预算,需在本年度及以后年度预算中继续安排的项目。

2)新增项目是指本年度新增的需列入预算的项目。

4.“申报单位”名称用全称填写,不能省略。

三、报告内容编写说明

1.“单位性质”分为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三类。

2.“项目负责人”应当填写项目单位直接组织实施该项目的责任人。

3.“项目类型”中,在所选项后面的“□”中划“√”。

4.“项目总体目标及预期绩效”是指项目预期达到的目标以及预期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等。

5.“项目组织实施条件”是指项目单位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应当具备的人员条件、资金条件、设施条件及其他相关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负责人

 

职称/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1.科学普及活动类项目         2. 学术交流活动类项目 □

3.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 □      4. 科技服务平台类项目□

5.信息资源建设类项目□         6.其他类项目 □

预算科目

科学技术类

1.科学技术普及款 □         2.科技交流与合作款 □

3.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 □     4.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 □

预算经费

当年财政预算安排      万元,其他资金        万元。

三、项目申请理由及项目主要内容

 

四、项目总体目标及预期绩效

 

五、项目计划进度及阶段目标

项目起止时间:                  起到                日止

实施阶段

经费预算

(万元)

目标内容

时间跨度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

 

 

 

六、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七、项目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支出预算明细

编号

支出内容

金额

备注

1

 

 

 

2

 

 

 

3

 

 

 

4

 

 

 

5

 

 

 

6

 

 

 

7

 

 

 

……

 

 

 

测算依据及说明:

 

八、项目采购方式

1.集中采购 □              2.部门组织统一采购 □

3.单位分散采购 □          4.其他采购方式:                

采购明细表

编号

采购内容

单 价

(万元)

数 量

(台套件)

金额

(万元)

1

 

 

 

 

2

 

 

 

 

3

 

 

 

 

……

 

 

 

 

——

 

——

——

 

九、审核审批意见

合作单位的意见与承诺:

 

 

 

 

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项目申请单位意见与承诺:

 

 

 

 

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附件2

项目可行性报告
(编写提纲)

一、基本情况

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和项目基本情况,详见项目申报书内容。

二、必要性与可行性

1.项目背景情况:项目受益范围分析;科协事业发展需求分析;项目单位需求分析;项目是否符合中国科协行政工作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是否符合中国科协“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方向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项目实施对促进项目单位事业发展或完成行政工作任务的意义与作用。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项目的主要工作思路与设想;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及可靠性分析;项目预期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分析;项目预期效益的持久性分析。

4.项目风险与不确定性:项目实施存在的主要风险与不确定分析;对风险的应对措施分析。

三、实施条件

1.人员条件:项目负责人的组织管理能力;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专业、对项目的熟悉情况。

2.资金条件:项目资金投入总额及投入计划;对财政预算资金的需求额;其他渠道资金的来源及其落实情况。

3.基础条件,项目单位及合作单位完成项目已经具备的基础条件(重点说明项目单位及合作单位具备的设施条件,需要增加的关键设施)。

4.其他相关条件。

四、进度与计划安排

五、主要结论


附件3

 

项目论证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                                       

 

 

 

 

 

 

论证方式:   专家论证 □   中介机构论证 □

论证日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类型

1.科学普及活动类项目 □    2. 学术交流活动类项目 □

3.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 □  4. 科技服务平台类项目□

5.信息资源建设类项目□         6.其他类项目 □

项目属性

1.延续项目 □         2.新增项目 □

项目开始时间

 

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材料及法定手续的完备性

 

二、项目可行性论证

立项依据的充分性

内容:项目与科协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计划的关联性,项目立项的必要性、紧迫性等。

目标设置的合理性

内容:项目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的合理性,目标实现的可能性,目标的可考核性等。

组织实施能力与条件

内容:项目单位及其合作单位的能力与条件,组织实施条件的充分性,进度安排的合理性及环境支撑条件等。

 

预期社会经济效益

内容:项目预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效益持续力、主要受益者等。

 

  

三、项目预算论证

资金筹措情况

内容:项目预算资金来源的筹措情况、可靠性等。

 

 

 

预算支出的合理性

内容:预算支出内容、额度和标准的经济合理性,依据的充分性,不合理预算所涉及的金额等。

 

   

四、项目风险与不确定因素

风险与不确定因素

内容:项目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项目单位对风险的认识、应对措施的有效性等。

 

  

五、论证总体结论

论证

 

建议

1.优先选择 □  2.可选择 □  3.慎重选择 □

论证机构

 

 

论证机构名称:

 

 

机构负责人(签字):               

 

 

(公章)

论证专家组

论证专家组名单

编号

 

     

职称/职务

签名

 

 

 

 

 

 

 

 

 

 

 

 

 

 

 

 

 

 

 

 

 

 

 

 

 

 

 

 

 

 

 

 

 

 

 

 

 

论证专家组组长(签字):

 

 

 

论证日期:               

                 

 


附件4

 

 

中国科学技术协

项目合同书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1.国务院已研究确定项目     2.跨年度支出项目

3.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    4.其他项目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项目承担单位:                                      

起止年限: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

 

单位性质

 

 

项目参加单位

参加单位1

参加单位2

……

 

承担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负责人

 

职称/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项目负责人

 

职称/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二、项目总目标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

 

 

 

四、项目计划进度及阶段目标

 

实施阶段

经费预算

(万元)

目标内容

时间跨度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

 

 

 

五、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编号

支出内容

金额

备注

1

 

 

 

2

 

 

 

3

 

 

 

4

 

 

 

5

 

 

 

6

 

 

 

……

 

 

 

测算依据

 

六、项目的主要参加人员

序号

姓名

年龄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在本项目中承担的主要工作

1

 

 

 

 

 

2

 

 

 

 

 

3

 

 

 

 

 

4

 

 

 

 

 

5

 

 

 

 

 

6

 

 

 

 

 

……

 

 

 

 

 

七、共同条款

(一)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要求编报项目执行情况和有关统计报表,及时上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二)任务执行过程中,如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需调整任务,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三)项目承担单位因某种原因(如: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有出入、挪用经费、技术措施或某些条件不落实)不能按计划执行而主动要求中止任务时,应视不同情况,部分或全部退还所拨经费;项目承担单位未主动提出中止任务的要求,中国科协计财部有权会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出中止任务。

(四)项目承担单位承担任务所需经费应按本合同书中规定的经费支出范围开支,计财部有权监督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五)合同书签订各方均负有相应的责任。若有争议或纠纷时,按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处理。

(六)有中国科协专项经费支持的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国家所有。

(七)本合同书一式五份,中国科协计财部保存一份,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保存二份,项目承担单位保留二份。

(八)合同书协议的其他条款如下:

 

1                                                                 

 

2                                                                

 

3                                                                

 

4                                                                 

八、合同签署各方

 

项目承担单位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其他承担单位:

 

 (单位公章)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部门负责人(签字):

 

(公章)

        

 

 

编辑:陈默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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