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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七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关于“整合学会奖项,修订完善评奖办法,合并重复设置的奖项,继续发挥学会各种评奖力量的积极性,严格评审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增强奖项公信力和权威性”的决定,经科技评价工作委员会研究并与各专业委员会协调,2014年6月4日七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整合后学会共有六类奖项:
(一)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科学技术奖
继续开展由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和科技部登记的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由两年一次改为每年评审。
(二)科技人才奖
全国杰出和优秀影视科技工作者奖和全国影视青年科技奖。隔年举办。
以上评奖资金和奖金由学会预算支出。
(三)影视技术制作奖(金帆奖)
设8个分项奖:
1、标清电视技术制作奖:新闻、专题、综合文体类;
2、高清电视技术制作奖:专题、综艺、体育、电视剧类;
3、电视播出技术质量奖:
4、高清音频技术制作奖:专题、文艺、体育、译制片、电视剧;
5、高清图形技术制作奖:片头、动画片、短片、虚拟背景制作、在线包装类;院校作品;
6、灯光设计工程奖:综艺类(演播室、外场)。
7、美术技术制作奖:综合文体。
8、金帆综合大奖:由以上各分项奖统计综合得分。
报奖原则是:1、参评节目必须是电视台播出的;2、获奖比例原则上不大于50%;3、以社会力量为主体制作的节目,制作主体是否可以报奖?4、评奖资金来源依靠会费和赞助。
为强调参评作品技术质量,图形制作、音频制作、美术灯光、立体(3D)影视等奖项评奖时须设有技术指标监视环境,并加权至评分结果。
(四)广播技术质量奖(金鹿奖)
申报广播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的节目应为语言、广播剧、戏曲、音乐、曲艺、环绕声、广告、片花等类节目。
申报广播节目播出技术质量奖的节目应为新闻播出类、节目。
评奖资金来源依靠会费和赞助。
(五)影视科技优秀论文奖
加大初选甄别力度,确保获奖质量。评奖资金主要依靠会费
(六)中国影视化装金像奖
化妆专业委员会承办,评奖资金由企业赞助。
立体(3D)影视作品奖和数字电影奖仍可由专业(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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