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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电视美术灯光设计工程奖”作品征集函

来源:csmpte  2010年12月21日 12:21
csmpte  2010年12月21日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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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

 “电视美术、灯光设计工程奖” 参评作品的

征  集  函

各有关单位:

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照明专业委员会将于2011年举办(第八届)“电视美术、灯光设计工程奖”评选活动。此次活动旨在提高我国电视节目美术、灯光设计的创作水平,鼓励美术、灯光设计的原创性,推动美术、灯光新技术的应用,评出在美术、灯光设计方面风格独特、立意新颖,具有良好视觉效果的作品。评奖结果将于CCBN2011年展览会期间公布并颁奖。

现将有关“电视美术、灯光设计工程奖”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由电视制作机构组织并在电视台播出的电视综艺晚会、电视主题晚会和电视文艺专题节目作品均可参评。

二、        申报类别:

演播室类:指在电视台各种演播室内,录制或直播的电视节目。

剧场类:指在电视台外有固定舞台的剧场,录制或直播的电视节目。

场馆类:指在露天广场、体育场或有顶棚的体育馆、纪念馆、展览馆等场所,录制或直播的电视节目。

三、        参评作品:

1、            参评节目必须是在2010年2月15日至2011年2月12日期间的在各电视台内首播的符合参评要求的电视节目。

2、            参评作品必须以录像带形式提供。节目磁带必须采用Digitel-Betacam、Betacam-SX、MPEG-IMX、DVCAM、DVCPRO25、DVCPRO50等数字录像格式录制,并按广播电视技术规范编辑成节目长度在20分钟以内的作品。

3、            寄送作品的磁带上必须粘贴标签注明参评单位、作品名称、作品长度等信息。

四、        参评办法:

1、            参评报名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12日。提交参评作品须于2011年2月28日前寄至中视电视技术开发公司(以当地邮戳为准)。

2、            参评作品须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要求每个节目填写1张),并附灯位图、色彩效果图(多面、正面)、三视图(平面、立面、侧面)及设备清单光盘1张,一并寄送中视电视技术开发公司。

3,    各单位参评作品数量不限。凡选送的参评作品,每个作品需缴纳资料费300元整。

五、 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电视美术、灯光设计工程奖”由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照明专业委员会主办,中视电视技术开发公司协办。

六.   评奖、颁奖及奖励办法:

本届电视美术、灯光设计工程奖设演播室、场馆、剧场三类分项奖(各设一、二、三等奖),并设最佳美术、最佳灯光、最佳创新、评委特别奖等单项奖。评奖工作由业内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评审程序分为初审、初评、终评、复审4个阶段。评审结果报影视学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后,由影视学会颁发奖励证书,并在学会网站以及权威专业期刊上公布。参评作品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经查明属实,即撤消其奖励。

七.   作品处理:

参评作品著作权归送评单位所有,评奖结束后参评磁带退还。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将保留对参评作品为做宣传而进行的编辑、复制或观摩权。

八.   联系方式:

资料费汇至: 开户银行:中行西站北支行

帐户名称:中视电视技术开发公司

帐    号:809217514108091001

参评作品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戊12号 恩菲科技大厦A317室  邮编:100038

联系人:  王宝言    010-63988740    张  强    010-63959329

             主办单位: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照明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中视电视技术开发公司

                           2010年12月09日

下载参评表灯光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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