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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来源:秘书处  2014年12月10日 07:52
秘书处  2014年12月10日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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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挖掘学会的整体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和专业委员会作为学会创新发展的主体作用,推进学会的组织与和学术建设,提高学会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为学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将重点培育和支持影响学会组织建设和学术建设全局性的,带动多数会员单位拓展学科技术领域发展,有助于明显促进影视科技事业进步的项目支持热心并有能力承担学会创新发展工作的会员单位和专业委员会承担项目。项目的选题要围绕学会理事会确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项目成果要为学会创新发展服务。

第三条  项目管理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公开申请,专家评审,规范管理,追踪问效的原则。

1、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秘书处根据学会发展规划所确定的重点任务,优先安排,编写《项目任务书》。项目预算要统筹考虑自筹资金和社会支持资金等因素。

2、公开申请,专家评审。项目任务书通过公开征集、专家(工作组)评审,推荐出项目承担单位,报常务理事会审批。

3、规范管理,追踪问效。通过规范项目立项、项目评审、项目实施等环节的管理,对项目经费支出和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学会秘书处负责组织项目立项、申报、审批、实施、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估工作,为会员单位和专业委员会的项目执行提供服务和支持。

项目申报与审核

第五条  具备组织、协调完成所承担项目的学术能力和相应的研究团队的团体会员单位或专业委员会均具有申报资格;鼓励团体会员单位和专业委员会合作申报;项目负责人一般应是团体会员单位或专业委员会的负责人。

第六条  申报单位须认真核实项目的可行性,拟定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办法及经费管理办法,填写《学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书》。

组织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原则、实施步骤、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含项目概算及其分解情况等内容。

项目管理办法包括:项目相关方的分工与职责、组织管理方式、验收和绩效评价等。

经费管理办法包括:项目资金开支范围、报账管理职责、报账程序、监督检查等。

第七条  组织专家(工作委员会)对申报项目总体目标及预期绩效,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完成团队,项目计划进度及阶段目标,项目组织实施条件,项目经费预算及项目成果的产权关系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常务理事会审批。

常务理事会对项目审批,对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全面的将不予支持。

项目组织实施

第八条  获得批准的项目承担单位须与学会秘书处签订《学会项目合同书》。项目合同书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费预算和违约责任等。

项目合同书一经签订,须严格执行。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项目变更、终止、调整预算的,须报学会批准。

第九条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建项目组;负责制定所承担项目的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督办、进度检查、工作协调、文件和报告文告报送,及与秘书处的联系沟通。

项目经费管理

第十条  学会创新发展项目经费列入学会年度预算,由学会帐户支出。

第十一条  项目经费的使用遵照《学会管理制度》中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项目经费不得用于与项目实施无关的费用。

 

项目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第十三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将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报送秘书处备案。跨年度实施的项目,项目单位应于每年年底前向秘书处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  学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工作委员会)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项目成果使用提出建议。评价结论向常务理事会汇报。

第十五条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加强项目管理、单位工作评价的重要参考。对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未履行项目合同书规定造成损失的,将采取通报批评、撤销立项等措施。

 

附件: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3标准与科研课题任务书 标准与科研课题任务书.doc


 

编辑:陈默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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